";昊少爷,刚刚核实过,洪兴并无介入我们的债务追讨业务,也不租赁林家名下的任何物业。";
林昊然眉头紧锁:";不会这么快就有确切结果吧?查仔细点。";
刘威赶紧解释:";之前林昌已经排查了一遍,并通过税务部门、廉署等多个角度展开攻击,但最终无所收获。";
林昊然沉默片刻,心中暗惊——原以为只是个小角色随便拿捏,没想到……
";先放一放李关的事情,当务之急找到伤害林昌的罪魁祸首才是正途。亲自前往接触此人才行,告知若能寻获有用线索必有厚赏。至于如何惩戒此人,待此事告一段落后再议。";
刘威低头称是:";明白,少爷。";
送走刘威后林昊然拨通了
他是哪位?
李明是一位受两家知名企业,东阳与星耀尊重的陈少身边的得力助手,他从未经历过如今这样的轻蔑。
张凯解释道:“李先生,事情是这样的,这位林森声称自己被您的手下袭击并报警。”
李先生惊讶道:“攻击?什么时候的事情?”
张凯回答:“昨晚10点,在您家中楼下的地方发生的。”
李先生回应:“昨晚?我当时正在睡觉呢。”
张凯又澄清:“并不是说您亲自出手打了他,而是怀疑是您的手下干的。”
李先生若有所思地“噢”了一声,反问是否有确凿证据——目击者或实体证物证明是其下属犯案。
张凯将目光移向林森:“那你有证据吗?”
林森恼火地说:“哪里去找证人啊,那是半夜呀。”
李先生不屑一顾:“既然没有证据,怎么能随意冤枉我呢?虽然我一直热衷于公益事业,广施恩泽,但这不能成为你讹诈我的理由吧?难道做好事的人就该任由你无端诬陷?!”
林森听后面红耳赤。就这样个善人?
";李老板,我昨日在您家外拍照时被拽进去了还被暴打一顿,这还能不是你家手下干的好事?";
";抱歉了,什么拍门的事我全然不知,当时我早已入眠。";
李先生转向张警官:“张sir,我觉得您仪表堂堂,肯定是秉持正义的警察,请问像这种缺乏实际证据的指控应当如何处理才是合适?”
张先生正气凛然对林森说:";根据香港法律相关规定,任何断定皆须以真实可信的凭证为依据。如您无法提出有效之相关证明文件,那恐怕关先生很难被认定犯罪。";
林森指责着张警官怒道:";原来你是他同伙...";
张氏却立场坚定且毫不动摇地回复:";林先生请您理解,本人只依循事实依法执法罢了。”
恰在此刻,
另一位青年王亮正好从旁边路过。
一见到王先生,林森精神立即振作起来指认着:";就是他!前天晚上就是此人动手打的我!";
王亮指向自身表情迷惑:";我是那个打人的人?";
愤怒充斥在林森脸孔间:“就是你,哪怕化灰我都认识你!”
眼前的小伙子平日虽安静本分,但出拳却是相当有力!
王亮辩解到:";不对啊,前晚10点那时节我在佐敦美食阁用膳哦。如果不相信可以去询问老板......”
林森恨声说:";行!我们现在就前往佐敦美食阁询问清楚真相!”
约一个小时后,
佐敦大哥及阿忠确认道:“昨晚10点钟的时间段,王先生的确在店里吃晚餐…”
林森顿时沉默...
真是难以置信!
社会如此不公平!
在这个事件过去之后